正在连载中的都市复仇文《当了三年家庭主妇后,我决定复仇》,是作者 一九九七精心力创完成的,本书主角有秦书苗大花,故事无广告内容为:哪个姑娘不怀春,哪个姑娘不渴望嫁个好男人,可惜浓情蜜语的时候,你往往会分不清他是好还是坏....
《当了三年家庭主妇后,我决定复仇》情节紧扣人心,是一九九七写一部不可多得的都市复仇小说,语言简洁但却生动形象。讲述的是:7想到自己昏死之前发生的一切,我的情绪激动起来,努力的张大了嘴巴:「甜......」「病人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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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自己昏死之前发生的一切,我的情绪激动起来,努力的张大了嘴巴:「甜......」
「病人醒了!」护士有些惊讶。麻药的剂量并不小,秦书的身体又太虚弱,能救活已经是费了大功夫了,这么快就醒,简直算是个奇迹了!
「这位......女士,你别着急,也别激动,还在给你做手术呢,你放心,你既然躺在了这里,我们就会对你的生命负责。」护士赶紧安慰了秦书几句。
秦书又喊:「甜......甜,我的......女儿......」
「这......」护士脸上的神情僵住,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又赶紧将头转过来,眼里满是同情:「很......很抱歉,孩子没......没保住。」
她们说的是我肚子里的孩子没保住。
而我的甜甜,是真的已经死了......
「哈!」下一秒,我竟然笑了一声,只是这一声,冷的像是从地狱里起来的,然后,仪器就发出一阵滴滴滴的警鸣声。
「快,给她打安定,她的情绪太激动了,控制住!」
经验丰富的医生当机立断的做出了决定。
一针安定下去,我再次陷入了沉睡中,但是恨,已经刻骨铭心!
——孟良辉,追求我的时候,你说愿意为我去死,可最终,你却让我和孩子都去死!
——你骗了我,只愿意爱我一下子,然后得到你想要的东西,可我信了你,以为你会爱我一辈子,却落到这样悲痛的下场。
——孟良辉!苗大花!你们欠着我血淋淋的人命,我秦书,如若不死,一定要亲手撕开你们的假面具,嚼碎你们的骨头,喝光你们的血。
——我与你们,不共戴天!
......
三个多月后。
万豪国际酒店。
一场盛大的婚礼正在举行。
新娘是电商行业的老板,新郎是新娘最为得力的助手,有为青年。
新娘穿的是孕、妇婚纱,两人是奉子成婚,但是站在一起,俊男美女的,也算是养眼。
热闹又喜庆的场合,收获了无数的祝福。
司仪满怀**的主持着这场婚礼,已经到了最后的一步。
「有人反对美丽动人的新娘与魅力四射的新郎结合在一起,共同组成一个幸福的家庭吗?如果没有,我宣布——」
「我反对!」我站在二楼,冰冷的声音传入了整个大厅。
穿着一身黑色礼服裙,涂着血一样红的口红的我手里拿着话筒,身边放着效果极佳的扩音设备和被黑布蒙着的别的东西。
我勾起嘴角,朝着礼台上的新郎、新娘笑了笑,那笑,却比冬天里的寒冰还要更冷。
「孟良辉,我以你老婆的身份,反对你结婚!」
「我反对你娶你的女老板方媛!」
「我还没死呢,你怎么能再结婚呢?重婚吗?」
我的视线往旁边一偏,瞥见穿金戴银的苗大花那张惨白的脸:「孟良辉,苗大花,你们不会不知道,重婚,是犯、法的吗?」
一百天,我秦书失踪了整整一百天。
警察局那边都已经默认她轻、生或是死亡了。
可现在,我回来了!
小说《当了三年家庭主妇后,我决定复仇》 主角:秦书苗大花 7 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