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的一篇穿越架空文章《农门小神医:捡个太子来种田》,热度非常高,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有慕容挽歌轩辕朗,无错版非常值得期待,作者蝶衣,文章详情:22世纪的外科医生穿越到架空世界,靠精湛的医术和异能空间,以一人之力玩转异世界,从农妇华丽变身为
《农门小神医:捡个太子来种田》是一部充满爱情与冒险的穿越架空小说,由蝶衣精心构思而成。故事中,慕容挽歌轩辕朗经历了一段艰辛的旅程,在途中遇到了,二人共同面对着来自内心和外界的考验。他们通过勇敢、坚持和信任,最终战胜了困难,实现了自己的目标。第14章慕容挽歌注射完药品,回手就把注射器扔回了医疗精灵里面,医疗系统自动回收了注射器,进行消毒将唤起读者心中对爱情和勇气的向往。
第14章
慕容挽歌注射完药品,回手就把注射器扔回了医疗精灵里面,医疗系统自动回收了注射器,进行消毒保存。
轩辕朗连忙讪讪地穿好了裤子,一张脸红得跟关公一样。
慕容挽歌瞧着轩辕朗扭捏的模样,抿着嘴笑了起来。卷长的睫毛轻轻颤动着,在她眸底沉下一片阴影。
“你别想多了,我是大夫。在大夫眼中只有治病救人,没有男女之分。”
“这么说......你经常给男人诊病了?”不知为何,慕容挽歌的话让轩辕朗心中泛起一股酸酸的感觉,他脱口而出问道。
说完又后悔了,拿着一双小*般忐忑的眼神,偷偷瞟着慕容挽歌的脸色。
“不,你是我救治的第一位男病人。”慕容挽歌脸不红心不跳地说道。
虽然在前世,作为一位最优秀的外科医生,她亲手为无数男病人解除过病痛。但是来到这异世,轩辕朗确实是她第一位病人。
轩辕朗瞧着慕容挽歌好整以暇的模样,心中不疑有他,那股子酸酸的感觉也快速退了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从未有过的甜蜜。
“姑娘的救命之恩,在下无以为报......”轩辕朗拱了拱手,一脸正色地说道。
慕容挽歌脑海中迅速出现了前世看过的电视剧,脑子一抽随口说了一句:“所以,你这是要以身为报吗?”
慕容挽歌说完意识一下清醒了过来,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大耳刮,这脑子一定是被驴踢了,才会接这么一句话。
因此连忙又尴尬地补充了一句:“不是......我的意思是......”
轩辕朗通红的脸上解颜而笑,红唇翕动,剑眉微杨,清越的声音似水涧青石一般响起:“如果可以,在下求之不得。”
慕容挽歌的一张脸瞬间就红透了,连带着耳垂红得都像要滴血了一般。
饶是活了两世,脸皮已经够厚的了。但不知为何,慕容挽歌只感觉心中沉寂了许久的小鹿,左突右撞的,像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一般。
在轩辕朗眸含笑意、眼含秋波的注视下,慕容挽歌恨不得找个老鼠洞赶紧钻进去,好缓解心中的尴尬。
“阿姐,轩辕哥哥,我捡了好多柴回来,我们可以吃烤肉了吧?”正在这时,云常林的声音从身后穿了过来。
慕容挽歌连忙长出了一口气,心中逼仄的感觉这才逐渐退了去。
“馋猫,就知道吃!”慕容挽歌瞧着自家长相俊秀的弟弟,活脱脱就是一枚小正太,眸子中不自觉流露出暖暖得神色。
轩辕朗趁着慕容挽歌不备,把她扔掉的几只空药瓶从地上捡了起来,不动声色的装进了袖袋中。
“挽歌,你和常林把火架起来,我这就去抓兔子。”轩辕朗宠溺地瞧了慕容挽歌一眼,抓起弓箭,转身进了林子。
轩辕朗不一会就拎着两只肥美的野兔,还有一只色彩斑斓地野鸡,威风凛凛地走了回来。
“哇!轩辕哥哥你好厉害啊!”云常林瞪着一双崇拜的眼睛,眼巴巴地望着轩辕朗。
“有野鸡啊!今天你们有口福了。我给你们做一道叫花鸡吃。”慕容挽歌瞧见野鸡,眼中顿时冒起了光。
要知道这两天在云家整日吃糠咽菜,她感觉肚子里一点油水都没有,早就饿得前心贴后背了。
“叫花鸡是什么意思啊?”轩辕朗和云常林一同出声问道。
“待会你们就知道了......”慕容挽歌故意卖了一个关子。
她安排轩辕朗到溪边把野鸡收拾干净,让云常林提来一壶水,活了一堆黄泥浆,把黄泥捏成团,垒了一个简单的灶。
又从异能空间里拿出来一张锡箔纸,把洗净的野鸡肚子里塞了一些现有的调料以后,用锡箔纸包了起来。
在锡箔纸外面糊上一层厚厚的黄泥,扔进了灶台里,然后点起了火。
这边轩辕朗也没有闲着,利索地扒了一只野兔的皮,洗净了以后串在一根木棍上,架在火上烤了起来,不一会就香飘四溢。
这香味*着慕容挽歌肚子里的馋虫,咕噜噜叫了起来。
慕容挽歌揉了揉肚子,不好意思说道:“别急,肉还没有好呢!”
轩辕朗忍不住朗声笑了起来。
等到时间差不多了,慕容挽歌连忙灭了火,把野鸡从火里扒了出来。
云常林瞧着地上那一坨黑泥巴,整个脸都心疼地拧巴在一起了:“阿姐,你把野鸡烧焦了......”
慕容挽歌笑盈盈地摸了摸他的头笑着说道:“傻小子,你就等着吃吧!回头别把舌头吃到肚子里面去了。”
说完抱起泥团在地上用力摔打了几下,泥土龟裂,露出里面的锡箔纸,香味也瞬间飘了出来。
轩辕朗闻着这香味,眸子里顿时一亮,饶是曾经吃遍了山珍海味的他,闻着这香味也是食欲大动。
慕容挽歌一层层剥开锡箔纸,露出里面烤得香脆松软的野鸡,撕下一条鸡腿递给了云常林,又撕下一条鸡腿给轩辕朗。
轩辕朗笑盈盈地瞧着慕容挽歌说道:“我不喜欢吃鸡腿,你吃吧!我喜欢吃鸡翅膀。”
说完自己动手撕了一块鸡翅膀,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清香,顿时眼睛一咪,连声说道:“好吃,太好了!”
三个人大块硕朵地分吃了野鸡,又把烤兔子吃了半只,这才感觉有了饱腹感。
云常林拍着鼓鼓地肚子,含着眼泪说道:“阿姐,肉太好了,我好久都没有吃过肉了,我们以后还能吃到吗?”
望着云常林期盼的眼神,慕容挽歌感觉呼吸一窒。
“能,以后轩辕哥哥每天都陪你们进山,给你们打野兔吃!”轩辕朗明亮的眸子一暗,轻抚着云常林的脑袋,柔声说道。
轩辕朗心里感觉一阵酸楚,这姐弟俩的处境他早就听说了。尤其是慕容挽歌这个从山里捡回来的孤儿,从小不是挨打就是挨骂,听说前几日还被莫名打破了脑袋,差点死了。
轩辕朗不动声色地观察着慕容挽歌,见她虽然是在闭塞的山村里长大的,但浑身上下自有一股尊贵的气息,这可不是一个山里的女娃应该有的模样。
想来这身后应该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人世。
小说《农门小神医:捡个太子来种田》 第14章 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