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得很好,有喜欢看书的书友们看看这本《当我去看望嫁入大山的闺蜜》,小琅把林清清宋欢等人物写得淋漓尽致,堪称完美,主要讲的是:嫁给爱情的闺蜜即将结婚。邀请我参加见证她的幸福。我跋山涉水到了目的地,边擦满身泥土边劝阻她:「你
最具潜力佳作《当我去看望嫁入大山的闺蜜》,赶紧阅读不要错过好文!小说主人公有林清清宋欢,也是实力作者小琅精心编写完成的。这本小说以其精彩的剧情和生动的人物形象,获得了广大读者的喜爱与推崇。1嫁给爱情的闺蜜即将结婚。邀请我参加见证她的幸福。我跋山涉水到了目的地,边擦满身泥土边劝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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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爱情的闺蜜即将结婚。
邀请我参加见证她的幸福。
我跋山涉水到了目的地,边擦满身泥土边劝阻她:「你嫁进大山只要恋爱脑,将来你的孩子走出大山需要最强大脑!」
闺蜜却说「爱能克服万难。」
还劝我也嫁到这个连鬼子都找不到的地方。
我摆烂了,
「闺蜜,生孩子的时候就别叫我了!」
1.
下飞机后,我转了三辆大巴,一辆面包车,一个三蹦子,
最后乘坐着皮坐垫都开裂的摩托车灰头土脸地到了终点——闺蜜的老公家。
一路可谓翻过了大山,越过了大河,艰难程度堪比西天取经。
我想不通,抗战时期小鬼子都找不到的地方,怎么就让宋欢找到了。
不说这么多了,这次我是来参加她的婚礼的。
但更重要的目的是给她的恋爱脑做摘除手术,带她回去。
「清清你到了,快进来坐。」闺蜜招呼我进房子里。
我拖着看不出本来颜色的行李箱走进屋子里,无处下脚。
这个年代竟然还有屋子里是泥巴地的人家!
屋顶漏着水,地上摆满了脏兮兮的接水的盆子。
地上的泥土被水淋湿,走在上面像走在泥浆里。
闺蜜让我坐的地方,刚刚还趴着一只老鼠和蟑螂。
我勉强笑了笑,没有坐下,让闺蜜带我去洗把脸,擦擦灰。
闺蜜还没开口,她婆婆就说话了:「你们这些城里人就是瞎讲究,脏点就脏点,有什么可擦的,都是没吃过苦的东西!」
「算了,看在你是宋欢朋友的份儿上,今天老娘就伺候你一次。」
说完,她端起地上接满了雨水的盆递给我,
「喏,去洗吧。好不容易接满的水都给你糟蹋了。」
然后转身出门了。
我端着那盆水,里面还有一些黄黄的黏状物,恶心得直想撒手扔开。
她的话也让我目瞪口呆。
但毕竟是闺蜜的婆婆,算了算了,我就暂且忍他一忍。
我放下盆,让闺蜜带我去找别的水洗脸。
她却鄙视地开口:「林清清,你怎么这么矫情,我妈都亲自端水给你了。没有其他水了,你爱洗不洗。」
「我要去帮方志干活了,你自己收拾吧,卧室在后面!」
说完不顾我难看的脸色出门了。
宋欢抽的什么风,平时看着挺正常的,怎么到了这儿就不正常了。
我忍,自己选的亲闺蜜,这点小事儿我就大人有大量不跟她一般见识了。
我更加坚定了要带她离开的想法。
2.
只能自力更生了。
我拖着行李箱走进闺蜜说的卧室,
床上稻谷与干草,蟑螂老鼠满地跑。
「啊啊啊啊啊啊啊!」我惊得尖叫起来。
哈哈,我都要气笑了,这特么让我晚上怎么睡。
没办法,我拿出了包里仅剩的几张湿巾,随便擦了擦脸准备出门去另找一个可以过夜的地方。
「咯吱——」
有人推门进来了,是一个穿着脏兮兮蓝色外套的中年男子,我猜是江志他爸。
「鬼叫什么?我在外面都听到你的叫声了。你把我吓到了,得赔钱给我。」
去你爹的。
但人在屋檐下,还是暂时不要硬碰硬。
「是叔叔吧,是是是,我肯定是要赔偿你的。」
「但我身上也没有现金啊,这样,等婚礼收了礼金我转钱给宋欢让她给你现金好不?」
我心里翻着白眼,等老子把宋欢带走,你个贪财死老登等着吧。
「这还差不多。你还在这儿擦什么脸,还不赶快出去帮忙!」
「你们城里人就是麻烦,还要绑什么气球,当年我们结婚的时候就什么都不用。」
「女娃娃家的一点都不勤快,还不快去给我儿子帮忙。」
他赶我出去扎气球,我装作唯唯诺诺的样子去了。
正好,我要去找宋欢好好劝她一下,我快忍不了了。
淦!最好今晚就能带她出去,我要呆疯了。
我来到闺蜜旁边,接过她手里正挥舞着的柴刀,地上是一大堆已经劈好的柴火。她素来**的手上也长了黄色的茧子。
宋欢父母都是老师,虽然不算大富大贵,但也是自小娇宠着长大,从来没让她吃过半点苦,受过半点罪。这次我来也是受了二老的委托,希望我能劝她回头。
我拉着她的手有些心疼地吹了吹,也有些恨铁不成钢。
啊啊啊啊啊,好想剖开她的脑子看看她究竟是怎么想的。
宋欢看着我,似乎有些愧疚地开口道:「清清对不起啊,刚刚是我说话重了,你别放在心上。」
我掏出包里的护手霜给她抹上,然后不甚熟练地挥起柴刀帮她砍柴。
边砍边半开玩笑地说:「觉得对不起我啊,那就跟我回去呗。我和方志之间你难道要选方志不成。」
「是,我想要和方志在一起,我选方志。」
我正胸有成竹等待她必定选我的回答,没想到猝不及防听到这么一句。
3.
「你说什么?」我不可置信地开口,停下手里的动作。
「我说我想和方志在一起。我知道你会祝福我的对不对?方志他很好,跟他在一起让我有家的感觉。」宋欢坚定地看着我。
「你认真的?」
「我可能表达有问题,你没听明白。我的意思不是要和方志比,是说你但凡找一个和你条件差不多的,或者比你差一点的,不住在这种地方呢?」
「什么年代了,屋子里甚至没有铺水泥。你说你嫁到这里来有家的感觉?你牲畜啊喜欢睡泥巴地。」
「还有,叔叔阿姨这么多年对你这么好,我爸妈呢?我呢?对你不好吗?这些你没家的感觉到这儿来你倒是有了,你是不是有病?」
我激动得开始口不择言了。
「对,我爸妈。你回去帮我劝劝我爸妈好不好?让他们给我点钱,这样我的日子就会好起来了!」宋欢听完我的骂声,仿佛想起来什么似的。
去**的!我气疯了,扔开手里的柴刀就开口骂她。
「你有病吧。给你钱让你到这儿来扶贫,你当你是扶贫办呢?这也不是你的活儿!跟我回去,现在就走!」我拉着她就走。
她死命甩开我,然后哭着说:「我是他们唯一的女儿,他们死了遗产不给我给谁,给你吗?我看你就是贪图我爸妈的钱才不帮我的!」
「你疯了,有这么咒自己父母的吗?我贪你父母的钱?我有病千里迢迢来找你,就为了你家那三瓜俩枣。」
我嘴里骂着,一巴掌拍到了宋欢的肩膀上,拍得她后退了一大步。
「好了,别说了,这个婚我一定要结,不管你们同意还是反对。我是嫁给了爱情,你不会理解我的,是方志给了我一个家。」宋欢擦干了眼泪抬头对我说。
「我最后再问你一句,将来你和方志的孩子怎么办?这里这么偏僻,你走进来只需要恋爱脑,将来你的孩子想要走出去可需要最强大脑!」我试图用孩子来劝她。
「没关系,方志能走出去,我们的孩子肯定和他一样厉害。清清你没谈过恋爱你不懂,爱能排除万难。」
他哥的,我服了,恋爱脑上头的人真是没法。
「清清,明天我就结婚了,要是你还当我是好朋友,就留下来参加我的婚礼,祝福我吧,我一定会幸福的!」
算了,明天就是婚礼了,看方志家这个样子肯定也没怎么用心准备。
宋欢是一个很在乎仪式感的人,明天再趁机劝一劝。
晚上回到卧室,宋欢给我端来一杯水,只是这个杯子形状有些特别。我转头一看,方志她妈正拿着一个一模一样的杯子往里吐痰。
呕!
我让她拿出去,然后悄悄翻出了行李箱里带着的几瓶水。
我看着那个不能叫做床的床,默默地坐在行李箱上。方志他父母像防贼一样一次又一次走进这个房间。
靠!你们这地方我能拿什么,拿两根稻草,带几只耗子当纪念品吗?
夜深了,他们终于不再走动,我做贼似的关上房门。掏出了行李箱里的睡袋。
感谢我爸妈,他们一向喜欢带着我出去露营。感谢我自己这么懒,还没来得及收拾上次的行李箱。
做完一切,我想了一会儿,又打开了箱子,用仪器向外发送了一条信息,然后才安心睡下。
4.
第二天我很早就起来了,想了一下还是穿了裤子,裤腿很阔,走起来就像一条飘飘的白裙。我要陪她走过这一段路程,但也要做好随时带她跑路的准备,万一她后悔了呢。
她坐在简陋的满是污渍的镜子前,已经穿好了自己准备的婚纱,头发也盘了起来。我走到她旁边,没有说什么,拿过她手里的化妆刷帮她化妆。
「欢欢,你今天很美。」我看着镜子里娇艳的美人,门外传来了唢呐的声音,是方志来了。
「走吧,我们出去。」我替她盖上头纱,然后提起她的裙摆扶着她走出房门。
天上下着雨,外面还是满地的泥浆。破旧的房屋上随便搭着几条红绸,昨天插上的气球被风吹得歪歪扭扭,上面沾满了黄色的泥土。
「欢欢,这就是你想要的吗?他们甚至不愿意打扫一下屋子,不铺一下路面!」我扶着她低声开口,语气里是掩饰不住的愤怒。
「没关系,这些都是外在的,只要方志爱我,一切我都可以不在乎。」宋欢平静地说。
我止不住地震惊。闺蜜是一个十分注重仪式感的人,每年她的生日要邀请一大堆人过。叔叔阿姨和各位亲朋都会精心给她准备礼物。
记得有一年我因为期末周学得天昏地暗而忘了她的生日,她生了好大的气,我哄了很久,给她补偿了三倍生日礼物才哄好。
这样一个娇气的女孩子,现在却能忍受简陋的婚礼,疏忽的丈夫。
恋爱脑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我陪着她走到村口的位置,方志会在这里接亲。此时她的洁白婚纱已经被污泥染得不成样子。
我们站的位置和那辆扎着一看就很不新鲜的花朵的破旧婚车还有一段距离,我凑近宋欢耳边悄声说:「我们打个赌吧!看见那个泥坑了吗?你穿着高跟鞋不方便走过去,我让方志过来抱你过去,我赌他不会。」
「如果我赢了,就跟我回去好不好?」
「清清,方志永远不会让我输。」闺蜜看着我的眼睛开口,仿佛成竹在胸。
而我敢打这个赌,是因为方志这样的人太好看穿了。
以前在学校里的时候,宋欢手里抱着很重的一个纸盒子,正好她的鞋带开了,宋欢手不方便同时也有撒娇的意思让方志帮她系鞋带。
方志当时就生气了,指责宋欢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让他丢人,说什么哪儿有男人为女人低头弯腰的道理,他发完火就不管不顾地走了。
后来知道闺蜜当时抱着的盒子里装的是送他的昂贵电脑,他才腆着脸回来找宋欢这个傻子。
回忆起从前我摇着头笑了笑对着方志开口:「方志,欢欢穿着婚纱呢。还有最后一段路,你都不表示一下抱她上车吗?抱一抱才能天长地久呢!」
方志本来还在和伴郎说笑的脸骤然沉了下来,「自己没有脚吗?这么长一段路不是自己走过来了。」
「我不是说过,没有男人为女人弯腰的道理。自己走过来,不走那这婚就别结了。」说着,他还作势要扯掉身上的领结。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宋欢就急了。她瞪了我一眼,那种眼神就像看着一生的仇敌。然后恶狠狠对我说:「林清清都怪你,打什么赌!」
说完她推开我,自己提着裙子向方志奔去。飞溅的泥土将裙子染得更脏,可她毫不在乎,只担心方志会真的不跟她结婚了。
去他爷的!
5.
我被宋欢气得七窍生烟,看着这个**一步一步奔向地狱却毫无办法。
小说《当我去看望嫁入大山的闺蜜》 主角:林清清宋欢 1 试读结束。